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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提到鲁迅,我们就会想起那熟悉的形象:褪色了的灰布长衫里裹着瘦小的身子,蓬乱的短头发里夹带着不少的白丝,腮很削,颧骨显得有点高耸,一横浓密的黑须遮住暗红的上唇。鲁迅,原名周树人(1881年9月25日—1936年10月19日),浙江绍兴人,为中国近代大文豪,新文化运动领袖之一。
鲁迅先生的书法独树一帜,只是为文名所掩。学习书法要有两个功夫,字内功夫和字外功夫。字内功夫是基础,是学习书法的基本技法,做到“到位”。字外功夫是学习书法的进阶阶段,是由技进道,找到书法的“味道”。
鲁迅七岁上私塾学描红,十二岁入三味书屋,以学习欧阳询楷书为主,打好了书法的童子功。另外,鲁迅还喜欢抄书,用蝇头小楷抄写古文奇字,甚至《几何学》、《开方》、《八线》、《水学入门》等专业书籍。鲁迅于1912年到了北京,出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教育部的科长,工作之余经常到琉璃厂收购刻石画像拓片达六千多种。这使得鲁迅的眼界大开,他如饥似渴地摹写抄录古碑。甲骨文、金文、真、隶、篆、草各种字体,在他笔下都摹写得非常逼真。从此可见鲁迅书法的“字内功夫”扎实。
1906年,鲁迅先生认识到“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”,毅然弃医从文。1908年成为章太炎的学生,深入学习《说文解字》《庄子》《楚辞》等,奠定了“字外功夫”的深厚。1918年鲁迅在《新青年》杂志发表的《狂人日记》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开山之作,从此后,鲁迅这个名字便以小说、杂文、诗歌活跃在文坛。
鲁迅先生的书法,融合了篆、隶的刚劲与行、草的洒脱,展现出独特的个人风格。他笔下的每个字都流露着真挚与深沉,字里行间尽显着他对文字的敬畏和热爱。使得他的书法独具一格,超越了时代的限制,直抵魏晋风范。
郭沫若曾评论鲁迅的书法:“鲁迅先生亦无心作书家,所遗手迹,自成风格。融冶篆隶于一炉,听任心腕之交应,朴质而不拘挛,洒脱而有法度。远逾宋唐,直攀魏晋。世人宝之,非因人而贵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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