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合水县人民法院
执行悬赏公告
(2023)甘1024执悬8号
(相关资料图)
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,提高执行效率,强化执行效果,维护司法权威,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芳与被执行人郭阳烨退伙协议纠纷一案中,被执行人郭阳烨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现申请执行人许芳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。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,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》第一条第(五)项之规定,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:
被执行人:郭阳烨,男,1996年5月29日出生,汉族,住甘肃省合水县板桥镇锦坪行政村孟家桥自然村,身份证号码: 622824199605291270。
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郭阳烨藏匿、转移的财产线索的,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%予以奖励。
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元。
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
举报方式:举报电话0934-8518838;18109340758
特此公告
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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